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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司法院和民進黨又想出新招,為了掩飾「參審融合陪審」的怪獸制度,攻擊陪審與參審兩制併行的制度是舉世無雙、不可行。這些寫手,還包括法官,如果不是昧著良心、扭曲事實,就是沒弄清楚事情原委,就信口開河。終於6月29日,柯建銘總召在迴避兩個月後,再度公開針對陪審制度進行蓄意的造謠:民團的拼湊修法版本會變成一個災難。犯罪手段,已經從施行詐術升級為恐嚇。

 

把別人抹黑成怪獸,自己看起來就不像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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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才剛勝選,防疫績效卓著,讓全部的民進黨人走路有風。可怎麼才一轉眼,卻好像已經出現民進黨的世紀末景象?

 

荒腔走板的參審制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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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是詐騙集團的成員?


台灣防疫成功享譽國際,但輸出詐騙集團,也是聞名遐邇。台灣的騙子行跡似乎踏遍五大洲,每次看到或聽到其他國家送回我國詐騙集團人犯的新聞,總覺得不太光彩。但就算是這樣,基本上覺得詐騙集團是在離自己相當遙遠的地方,儘管偶而會接到他們的詐騙電話。

但是在今年4月23日那一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公聽會上,還真的碰到詐騙集團。詐騙集團怎麼混進立法院的?原來是利用法官的身分。他們表面上是司法院的秘書長、刑事廳長和調辦事法官,但他們的言行,卻如同詐騙集團一樣。當時非常訝異,現任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擔任法官期間,還薄有清譽,怎麼當上秘書長之後,一夕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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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辱負重的協商
 

從今年5月15日開始,到6月10日為止,執政的民進黨黨團和推動陪審參審兩制一併試行的行動聯盟代表,針對在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草案中,放入陪審版本是否可行這個議題,總共開了五次協商會議。除了第一次之外,司法院和法務部都有參與。

過程中,聯盟代表感覺對方在前三次始終言不及義、百般刁難,在第四次結束的時候,終於願意讓行動聯盟提出一個陪審與參審兩制併行的版本。到了第五次協商的最後,官方總算有人承認,民間版本的國民法官法,完全排除兩制併行在立法技術上的疑慮,過去官方一再宣傳所謂兩制併行不可行的說法,已經無處著力,剩下的是民進黨的政策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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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下旬至今,關於只讓參審制試行,還是陪審與參審一併試行的爭議,從來都是參審唯我獨尊,或是陪審與參審和平共存的爭辯。至今根本沒有哪一種制度要和參審制拚個你死我活,支持陪審制一方所要求的是和平共存,讓台灣社會多一個選擇的機會。所以如果有人認為參審與陪審的爭戰終須一決,定是看錯了問題。問題看錯,難免就是答非所問。

司法院要參審制唯我獨尊,不成理由的理由之一,是如果讓被告選擇適用陪審制或參審制,因為陪審制和參審制的法官表決方式不同,可能造成同樣的犯罪事實,有的被告經過三分之二決就被宣判有罪,有的被告需要所有法官一致決,才能宣判有罪,不符合平等原則。如果這一個說法成立,那麼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27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合意選擇簡易程序的規定,製造了不同被告之間多少的不平等?而在陪審制實施超過兩百年的美國,同樣允許被告選擇是否適用陪審制審理他的案子,怎麼就沒有平等原則的問題?

司法院的平等說,恐怕只是藉口,真正的原因,是司法院認為陪審制加入試行,對參審制會造成致命的競爭。也就是說陪審制沒有把參審制當作競爭對手看待,參審制卻始終把陪審制當作敵人,擔心自己沒有競爭力,害怕一比較,自己就掛了。

既然參審制這麼害怕,總有替參審制解套的方法,那就是只要雙方審理不同的案件類型,參審制就可以不必上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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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冠狀病毒

 

竟敢這樣下標題,想討打嗎?

冠狀病毒至今造成全世界超過三十七萬人死亡,其中有台灣的七個民眾,病癒的人還不知道未來會有甚麼後遺症;有些國家疫情趨緩,有些國家仍然在水深火熱之中,還看不到疫情的盡頭;全世界的經濟遭受空前的衝擊,經濟體倒閉收攤的不知凡幾,眼下各國才開始要面對,不知道能不能、花多久的時間才能收拾得了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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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比這更神奇的事了:以哲學眼光來看,人怎麼如此輕易的為少數所治理?多數人會那麼輕易的將自身的情感與熱情,委諸其治理者? 當我進一步探究此令人驚訝神奇之事,會發現:力量永遠在被統治者那邊。統治者所憑藉的只有意見( opinion)。在意見之上,我們建立了政府,無論是最專制的、軍事獨裁的,或是最自由、最民主的皆然。David Hume: On the First Principles of Government

 

我們今天或許會問:力量是否永遠在被統治者那邊? 或甚至有史以來,多數真的有過力量嗎? 不過,無論如何,我們一般會同意Hume的觀察:所有的政府都建立在被統治者的「同意」(consent)上,無論此同意是如何取得的。然後,長遠來看,單是力量本身並不足以產生政府基礎所需的同意。人類,如果還有尊嚴的話,是必須被說服的。同意也就必須植基於說服他們的意見(opinions)。

統治的少數得小心翼翼的護持這些意見。這並不容易。因為少數統治所需的意見通常與可觀察到的事實相違背,或有些變異。如此,成功的政府也就需要「擬制 」(fictions)。讓我們暫緩不信任。讓我們相信國王有穿衣服,雖然他實際上無寸絲蔽體。如David Hume所言,此擬制不只出現在老牌民主國家,如英國與美國,同樣也流行於俄國與中國。政府需要使人相信。使人相信國王是神聖的。司法是神聖的。相信他不可能做錯。相信人民的聲音就是上帝之聲。相信人民只有一種聲音或是相信議員真能代表人民。相信統治者真是人民的僕人。相信凡人皆平等,或相信人是不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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