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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冠狀病毒

 

竟敢這樣下標題,想討打嗎?

冠狀病毒至今造成全世界超過三十七萬人死亡,其中有台灣的七個民眾,病癒的人還不知道未來會有甚麼後遺症;有些國家疫情趨緩,有些國家仍然在水深火熱之中,還看不到疫情的盡頭;全世界的經濟遭受空前的衝擊,經濟體倒閉收攤的不知凡幾,眼下各國才開始要面對,不知道能不能、花多久的時間才能收拾得了殘局。

那麼到底能感恩甚麼?感恩是因為這一場病毒大流行,台灣人民有機會證明自己的國家醫療條件符合世界水準、防疫措施甚至領先許多先進國家嗎?是因為台灣社會空前團結、人民因此充滿榮譽感和自信心嗎?只能說有一點點是。

比較更應該覺得慶幸的,是台灣人民終於嚐到當老闆的滋味,享受到頭家的待遇,政治人物要選票時喊出來的那些口號,竟然可以成真。台灣人民每天定時享受政府官員非常誠懇、鉅細靡遺的報告,而且還可以接收到總統、院長級和部長級官員的感謝。

疫情暫時接近尾聲,這樣的待遇已經就要結束,想來不免有幾分惆悵。當然不會因為這樣難得的待遇,就期待病毒再度肆虐。不過,如果不止衛福部長懂得如何對待國家的主人,政府其他各部門也能夠跟進學習,台灣從此成為一個真正人民作主的社會,那該有多好?

 

台灣人民沒有資格像美國人民一樣擔任陪審員?

 

上個星期二東森電視的行動法庭節目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之一,民進黨周春米委員懷疑台灣人民沒有能力擔任陪審員,另一位來賓尤伯祥律師如此回應:如果台灣人民有能力選出蔡英文當總統,有能力讓民進黨立院過半,有能力讓周委員當不分區立委,應該也有能力擔任陪審員的工作。

這樣看來,關於周春米委員認為台灣人民沒聽過陪審制、不懂甚麼是陪審制這個傳說,應該不假。所以可能她也認為,把選票投給民進黨,所需要的智商門檻比較低,擔任陪審員所需要的智商門檻比較高?這會是民進黨立委的共識嗎?或者是包括黨主席在內的民進黨從政黨員的共識?

不知道周委員是否因為當了不分區立委之後,就自動遠離民意,倒是有份資料和周委員的認知差距甚大。

台灣陪審團協會早在2015年委託國立中山大學社會科學院民調中心,由張其祿教授主持一個民意調查計畫。計畫在當年度10月份完成,完成後的民意調查報告共49頁,當年12月3日,在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與陪審團協會共同主持的記者會上公布。根據該調查報告,有59.9%的民眾不信任司法審判制度。77.4%知道陪審團制度。83%支持採用陪審制。民意調查採用電訪方式進行調查,對象為戶籍設在全國年滿 20 歲以上的民眾。該次調查成功訪問 1,099 個有效樣本,以單純隨機抽樣法,依 95%的信賴度估計,抽樣誤差約為±3.0%。

民意調查專家當然可以針對這些調查結果和調查方法進行研究和分析,不過中山大學不是甚麼野雞大學,有些民進黨政治人物,還都在中山大學進修過,甚至拿到研究所以上的學位,應該不致於立刻說這個民意調查不可信賴,也不致於說2015年的台灣人民知道陪審制,到了2020年反而不知道?

如果真不信,還有一份比較近的民意調查資料,結論相同。媒體TVBS在2019年1月30日公布的民意調查報告顯示,有59%的民眾不信任法官能公正審判,74%民眾贊成推動陪審制,只有12%不贊成,4%不知道陪審制,另外10%沒有表示意見。

如果兩百前的美國人民,有能力擔任陪審員,不至於2020年的美國人民反而沒有能力。而才通過冠狀病毒嚴格考驗高分通過的台灣人民,智能應該也不至於比不上兩百年前的美國人民才對。

 

台灣的檢察官和法官習慣辦案不需要證據?

 

在同一個行動法庭中,代表法官或司法院參與的來賓,是台北地院庭長陳思帆法官。有個學經濟的朋友看完這個行動法庭節目之後,下個評語:周春米立委根本不知所云,陳思帆庭長根本不堪一擊;到底是選票已經到手,無論如何可以用到手的權力輾壓民意,不需要拿出真本事說服人民?還是真本事本來就是沒有權力的人才必須具備的,有權力的人不需要有本事?

關於陳庭長的表現,可以舉兩個例子。一個是在立法院的第二次公聽會,陳庭長代表支持唯一參審制的一方發言時,一開口就莽莽撞撞地質疑民間團體,和司法院協商有沒有依照遊說法登記。遭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回擊:一個法官當到庭長了,怎麼這樣亂講話,是司法院秘書長主動找民間團體協商,不是民間團體向司法院或立法院遊說。之後陪審團協會兩個前後任理事長,補充報告他們老早就是登記有案的遊說團體。

在場有檢察官代表廖先志檢察官、法務部蔡碧仲次長,公聽會也有直播,這個爭執算是已經澄清了吧?但是公聽會之後,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會,還在媒體上要求司改會澄清有無密室協商違反遊說法,甚至說向來主張陪審制的司改會要偷渡陪審制。這兩個新聞稿至今還放在他們的網站上。

民間團體做哪一件事不需要敲鑼打鼓?沒有敲鑼打鼓,當權者根本不會理會。有能力把法案偷渡到立法院的,明明是選後要過河拆橋的司法院、法務部、行政院,怎麼會是民間團體?還有民間司改會在三年前的司改國是會議,就是主張參審與陪審制並行,沒有主張過唯一陪審制。

台灣的某些檢察官和法官,尤其以協會身分現身的法官和檢察官,從來不害怕人民知道,他們沒有調查清楚事實,就敢發言,不需要證據,就敢斷人是非。這在三年前的司改國是會期間,已經見識很多了,當時以為事件很多,他們只是愛出鋒頭,不怕魚目混珠,但這一次只有單一事件,他們仍然故技重施,難道是因為已經習慣濫用權力栽贓、作賊喊抓賊、辦案不靠證據到完全自我感覺良好的地步?

 

陪審制是少數主導,參審制沒有權威效應?

 

關於陳庭長的第二個例子,是在行動法庭中,針對參審制的權威效應提出反駁,表示參審員和法官是平等地討論,法官會向參審員解釋一些專業上的名詞和程序,同時反擊陪審員評議會受少數強勢意見影響。

這個說法,在立法院的公聽會約略聽過,支持唯一參審制的一方,不止一個人,重複引用了陪審團協會用以宣傳陪審制的十二怒漢影片為例。真是一個故事各自解讀,陪審團協會認為還好必須努力到一致決,才不致製造冤案。支持唯一參審制的一方,竟然對於有人能避免大家犯錯,覺得是不好的,因為少數強勢意見最後獲得支持。

坦白說,民主的機制,的確往往是少數強勢意見主導結論,它的可貴在於,在眾人面前有討論的機會,不管公開程度如何,不像黑箱作業,可能只是一人決定。

難道參審制中的法官和參審員不是採行民主機制投票?如果是,是不是也會有少數強勢意見主導的現象?如果少數強勢意見主導是陪審制不可採的理由,同樣的理由為什麼不適用於參審制?因為法官會很客氣地不敢表示意見?甚至會阻止少數強勢意見影響別人?如果是這樣,法官和參審員的地位是平等的嗎?這種不平等,就算把參審員叫做國民法官,也挽救不了吧?有能力投票給民進黨的人民,也會看得懂吧?

陪審制裡的陪審員,好歹都不是法律人,會比掌握專業決斷的法官更有主導優勢嗎?何況陳庭長的意思就是法官會對素人參審員進行法治教育,那麼被教育者可能抵抗得了教育者的專業優勢嗎?

一個有能力短時間迅速升任庭長的專業法官,只能提出這麼無力、會反打到自己的辯詞,的確讓人懷疑,反正權力在握,不需要以理服人,而並非法官的程度都只是如此不堪。

 

人民作主只有一天嗎?

 

2016年總統就職大約三個月後,民進黨的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就籲請蔡總統要重新思考與社運團體的關係,當時分享這篇文章時,寫下了這幾個字:民進黨大概嫌選票太多了。2018年11月,民進黨果然遭受前所未有的挫敗。

敗選後的民進黨,總算開始修復和民間團體的關係。改過向善的表現之一,就是主動尋求倡議陪審制的民間團體合作,民間團體也以努力凝聚支持司法改革的力量相挺,將許多的不滿先往肚裡吞。勝選後也不過兩個月,總統和民間團體會談,討論建立監督司法改革的平台才過幾天,先是再度上演不預警殺人的把戲,接著就是企圖毀棄共識,讓參審制偷渡闖關。

這是人民交出選票後的宿命嗎?人民作主只有一天嗎?

 

原文出處:
風傳媒|,2020-06-03 07:10
網址:https://www.storm.mg/article/2716102
Photo by Warren Wong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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