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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大綱(轉自:Yahoo!名人娛樂)

「或許跨過這一步,這一切就結束了……」

 《愛不走,愛不放手》家扶基金會首部倡議微電影,由戲劇天后賈靜雯和網路超人氣小童星喬喬(于卉喬)擔綱演出,同劇還邀請到了蔡振南、吳朋奉及陳于婕為保護兒童生存權利共同發聲。

本片看似以大人世界發生的形形色色為主要內容,然而貫穿影片的整個主軸是孩子們其實也正在一同經歷這些過程,但是他們的「權利」和「選擇」卻被忽視、剝奪了:芊芸(賈靜雯飾)帶著雅雅(喬喬飾),因為仁豪(吳朋奉飾)外遇並欠下大筆賭債而顛沛流離,被狠心的丈夫賣到私娼寮,由小姑(陳于婕飾)逼迫下海賣淫,娘家老父(蔡振南飾)護女心切,到最後卻也山窮水盡,芊芸因而萌生自殺念頭帶著雅雅一起結束生命。

透過本片,家扶基金會希望能夠傳達孩子其實也有權選擇自己的生命要如何渡過,喚醒大眾對於兒童生命權利的重視。片名《愛不走,愛不放手》正是要表達 孩子是維繫家人間感情的羈絆、支持大人克服困境的最大動力;而父母親也是孩子唯一的依靠、給予他們幸福未來的希望:因為愛,我們不會放手!

影片請到 "Yahoo!名人娛樂" 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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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段:

九月政爭中…馬英九一定很納悶,好不容易逮到關説案,本想穩贏的,竟然搞到頭破血流,一敗塗地。不但對手沒有倒下,連輿論、民調、甚至法官都站在對立面。這是怎麼回事呢?

繼續閱讀:http://tw.news.yahoo.com/馬英九心中的魔鬼-當自己心中的潘朵拉寶盒被打開-012311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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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走一條不同的路,平凡主婦對老人家的承諾

出處:康健雜誌178期 作者/黃惠如 2013年9月9日

 

台灣長照要走自己的路,但要怎麼走,才可能將這打死結的制度解套?還好,台灣的活力永遠在民間,兩個有膽識的女人跨出第一步。

繼續閱讀:雲林縣老人長期照護協會-陳玲穎 平凡主婦對老人家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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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鍾宏彬

 

1. 德國刑事訴訟法(簡稱 StPO)上,監聽電話有「清單罪名」(Katalogtaten)之限制:必須基於 § 100a Abs. 2 StPO 列舉的重罪之嫌疑,始能發動。

2. § 477 Abs. 2 StPO 規定:若屬特定罪名犯罪嫌疑才能發動的強制處分(例如監聽),則在該處分中所取得之資訊,只有在這四種情況之一,才允許挪作它用

(1) § 477 Abs. 2 S. 2:符合「假設的替代干預」(hypothetischer Ersatzeingriff)要件,亦即「該案若向法院聲請,亦能取得強制處分之授權」。因此挪作它用的第一種,便是另一個允許監聽的重罪之刑事訴訟(還有其他監聽要件在此略過)。

(2) § 477 Abs. 2 S. 3 Nr. 1:為防止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

(3) § 477 Abs. 2 S. 3 Nr. 2:憲政保護法第18條(§ 18 Bundesverfassungsschutzgesetz (BVerfSchG))的授權:內亂外患嫌疑,國安危機,國外勢力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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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5 劉櫂豪立委質詢黃世銘檢察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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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 | 德國監聽所得證據何時能供其他訴訟、其他目的使用?(相關:王金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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