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台灣是全球創業好地方
https://tw.news.yahoo.com/google-台灣是全球創業好地方-215046245--finance.html
作者康文柔╱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9月26日上午5:50
Google:台灣是全球創業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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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康文柔╱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9月26日上午5:50
【說教】會考,受教了
文 / 簡玉芬
那天會考放榜,兒子如願上了他的第一志願,依照老公要求發了通簡訊通知他,很快地有了回覆「我太高興了,幫我恭喜兒子 :)」,看著簡訊,眼前瞬時模糊,一切總算塵埃落定,內心卻有種種滋味盤旋。
去年十一月,我自願代表學校以家長身分去參加「十二年國教宣導會議」,會議開始約莫三分鐘後,我就徹底絕望了。除了「十二年國教免試升學」這句標語外,整場會議談的除了分數,還是分數,試圖公平的複雜分發機制背後,仍舊脫離不了明星高中的迷思,連就近入學都成為夢幻泡影。我知道,兒子想要讀到鄰近的社區高中,得要像以前的我一樣,經歷分分計較的升學考試的廝殺。對此,我百般不願,卻也猶豫萬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40912/468020/平路:謝依涵案的法官在演哪齣
日前藝人柯震東因涉嫌吸食大麻,而於本月十四日在北京遭到逮捕拘禁。然據報導,柯在台灣的親屬、經紀公司及我國主管機關,均至本月十八日始接獲北京公安機關通知。柯更在沒有律師陪同的情況下,應訊自白,過程並被大陸官方電視台獵巫性地公開播放。此事不僅呈現兩岸法制在人權保障上的巨大差異,更凸顯現行「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下稱司法互助協議)及「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之安全保障共識文件」(下稱投保共識文件)的不足。
一、投保共識文件及司法互助協議所保障的主體範圍不足:
按投保共識文件,僅適用於保障投資人及相關人員,即俗稱的台商,不及於台灣旅客或其他在大陸公司工作的人員。而司法互助協議第五點及第六點,僅適用於刑事犯及刑事嫌疑犯。對於大陸現存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如:對精神病患的強制醫療、少年犯罪的收容教養,或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諸如:吸毒、嫖娼等行為)的行政拘留等,均未予以置喙。依此,大陸國台辦主張:由於柯並非台商身分,不在通報範圍內,並非無據。但這也正好凸顯了現行協議所保障的主體範圍嚴重不足。
二、欠缺事前執行監督及事後追償機制的「及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