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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好幾個月過去了!
部落格的首頁,
依舊乏味。
我來試試吧!
我很懶惰,
懶得出門,
喜歡睡覺。
但不反對別人上門,
偶而來串串門子,閒聊!
我挺喜歡和自己說話,
這一輩子到現在,
大半的日子都在自言自語,
但似乎也很能擺龍門,
要和我說話得很小心,
話匣子一開,
讓你想告辭,都找不到藉口。
要部落格做甚麼?
一半因為這看起來很時髦,
我挺注意時尚:
一半因為整天磨練的都是照護失智症的技巧,
非常有分享的需求。
開部落格的人,
到現在已經有三批,
他們總覺得應該有點學術氣息,
所以就變成這樣。
無論如何,
要談甚麼都可以,
看起來要談的都是法律,
法律難道不是生活?
沒有人不是生活在法律裡面的,
至於人權,那就更是一切。
只要你想試試能不能獲得甚麼好處,都可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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