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的法案後審,不急的法案搶著過?
不管是否違法、違憲,監察院的人事案已經在立法院通過,新的監察院將從今年八月一日開始運作。其中新設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當然也要開始運作,但是人權委員都要上任了,作為人權委員行使職權所依據的職權行使法卻不知道在哪裡。沒有法律可依循,不知道新上任的人權委員要如何行使他們的職權?其實監察院在五月份已經將修正的監察法送到立法院待審,修正內容就是增訂國家人權委員會行使職權的範圍、內容和方法,總共十個條文。但是執政黨卻一點也不急,打算依照一般法案慢慢來,延到下一個會期再來審查,國家人權委員沒有法律依據可以行使職權,完全無所謂。
反而司法院雖然早一些,在3月24日送進立法院的國民參審刑事審判法,得等到2023年才要實施,再延一個會期審查,法案品質還會更嚴謹,民進黨卻急如星火地一讀、司法與法制委員會挑燈夜戰急速行軍、排除萬難加開臨時會,甚至在整個法案共113條,卻有99條沒有共識的情況下,不管民意多麼反彈,柯建銘總召受到多大的批判,民進黨、蔡總統和司法院誠信盡失,還是非得在臨時會期強行通過不可。通過的時間點似乎很重要?到底為什麼?社會上揣測了兩個多月,始終萬分費解。
總召兒子染毒的消息突兀
在這個民進黨強押著在野黨審查司法院參審制法案的同時,7月3日媒體揭露一個消息。柯建銘總召的二兒子柯鈞耀因為是一個來自美國郵包的收件人,該郵包的內容物是大麻膏,而遭檢方命十萬元交保。根據我國最高法院的見解(107台上3489),網購毒品構成運輸毒品罪,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法定刑為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還可以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柯鈞耀聲稱是美國友人開玩笑寄送,並沒有告知寄送甚麼。如果屬實,柯鈞耀應該不構成運輸毒品罪。如柯建銘委員所說,包裹已經被調查局攔截,那麼柯鈞耀沒有持有,也不會構成持有二級毒品罪。依照媒體報導,柯鈞耀承認年初在美國有吸食大麻,在美國某些州,吸食大麻不構成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第5條第8款規定,單純施用毒品,就算在國外犯罪,也不適用我國刑法處罰。但是檢方卻命十萬元交保,檢察官有甚麼莫測高深的證據嗎?不利證據會突然跑出來嗎?柯鈞耀會遭起訴嗎?在柯總召承受通過司法院參審法案的壓力之下,這個突兀的訊息不僅讓柯總召難堪,而且原本應該只有檢察官知道,而屬偵查不公開的資訊,卻被媒體掌握,相關訊息出現的時機點如此敏感,總是啟人疑竇。
柯總召的壓力來自何處?
處理法案向來從容的柯建銘總召,面對排除陪審制的質疑,顯得承受超乎預期的壓力,因為甚至讓他一向所忠心耿耿維護的民進黨喪失誠信,也似乎在所不惜。他的壓力到底來自何處?合理的下一個提問,應該是:誰最可能極力阻擋陪審制?
反對陪審制的,一般或許以為是法官,但真正最可能極力抵制的,其實是檢察官。
因為陪審制的法官,可以卸下最繁重的判決製作重擔,但是檢察官再也不能像現行制度一樣,讓法官幫忙介入解釋證據、或允許偵查中沒有盡到調查責任的檢察官把審判庭當作偵查庭,不斷聲請調查證據以補充起訴證據的不足。他們必須將偵查成果直接攤在陪審員面前接受檢驗,而陪審員因為會擔心自己哪一天會被不盡責的檢察官任意起訴,淪為被告,自然會比較嚴格地檢驗檢察官是否善盡蒐集證據的責任,檢察官在法庭上將面臨比較嚴厲的考驗,工作負擔必然會加重,他們有強烈的動機阻擋陪審制試行。但是即便如此,不能在正常會期審查參審法案嗎?民進黨一點都不擔心立刻要就任的國家人權委員沒有職權行使法規可以使用,監察法區區10個修正條文可以延到正常會期再來審查,對於2023年才要實施的國民參審法案,卻急如熱鍋螞蟻地非立刻通過不可。對,急如熱鍋螞蟻!不管黨綱如何召喚,不管社會各界如何地反對、如何地呼籲不要急著在臨時會強行通過,都充耳不聞。務必限期通過。這其中的奧妙,需要辦個全民猜謎大會來個有獎徵答嗎?
※作者為模擬憲法法庭暨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發起人
原文出處:
上報 評論|, 2020年07月21日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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