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罪之必要

  一個少年的性啟蒙,一個納粹戰犯良知的覺醒,一個謎樣的女子在小男孩生命中現身,又無端消失,多年後再見,竟在法庭上……這是一個關於「無知」導致一連串悲劇的故事。

  4年多以前,一班從紐約往台北的飛機上,大法官許玉秀翻開已經看了10頁,卻因為旅途奔波,始終無法繼續的德文小說:「Der Vorleser」,是一位美國友人送的,當時雄踞《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冠軍。接下來,許玉秀在幾萬英呎的高空上,掉進書本一幕幕剝洋蔥式的挖掘真相的過程。即使左鄰右舍全機艙的人都睡著了,許玉秀仍不願釋卷,為了怕干擾鄰座休息,她在走道上或站著,或來回走動,有時候坐一下,就著機艙天花板昏黃的燈光,終於在使用飛機上最後一頓早餐之前,找到最後一個句點,所以還來得及從容地等待降落。

  「徐林克的文字平易近人,也簡潔優雅,這不是一個特別複雜的故事,但用高度的寫作技巧,寫得像推理小說,用很多模糊場景去製造懸疑,令人感到非常spannend(情節緊繃、引人入勝),不知不覺就一頁頁翻下去。」直到多年後,許玉秀談這本書,依舊懷抱深深的熱情其實我只要開始說話,就是如此。她說,大概是因為當初閱讀後的飽足感,又被喚起。本文以第一人稱記述,文中楷體字由書本抽延而來。

  所有懸疑推理小說都有永恆的問題「誰是殺人兇手?」這本書也在問,誰是謀殺猶太人的真正兇手?答案是:「無知」。

 

背叛道德

  故事開頭,得了肝炎的15歲少年米夏爾在街上嘔吐,巧遇路過的韓娜,韓娜為他清理穢物,之後,韓娜她利用少年對性的茫然憧憬,引誘了他,兩人發生性關係,當米夏爾和韓娜初識雲雨後,覺得自己從小男孩變成一個男人,少男矇矓的甜蜜的初戀氣氛,在同齡孩子間的顧盼自雄,作者寫得有趣:……。乍看之下,這個開頭有點像時下小說通俗的販賣手法,似乎不是像這樣一本小說所必要的情節,但卻似乎是有隱喻的。小男生的生命的意義變了,我覺得我好像在道別,我的人雖然在那裡,實則已經遠去。我思念母親、父親、哥哥與姊妹,渴望與那個女人在一起。無知而生病的少男受到韓娜的誘惑,以為獲救,其實竟是做了一件不被道德認可的事,父母家人代表應該被遵守的社會道德,道德是歸宿,這種誘惑,是會讓人流離失所、無家可歸的誘惑。少男的處境像不像無知的德國人民?像不像還沒有從一次大戰的戰敗經驗中走過來,卻又碰上失業率攀高、經濟蕭條的德國社會?受到希特勒的誘惑,以為獲救,其實竟是做了一件否定人性尊嚴的事,人性尊嚴的絕對價值是人類的家,是人類的歸宿,希特勒和他的納粹黨羽建立在種族歧視上的誘惑,是會讓人流離失所、無家可歸的誘惑。米夏爾的性愛充滿了大量對韓娜氣味的描述,這段性關係,影響了米夏爾一生。希特勒的誘惑,也影響了世世代代的德國人。

  韓娜並不是特別壞的人,希特勒或者人也不是特別可惡,但她利用幫助少年的機會,利用少年的脆弱與無知,對少年性侵害,卻是加倍可惡。韓娜的行為就是我國刑法第227條、德國刑法第176條所規定的對幼年男女性交罪。在韓娜與少男之間的關係,韓娜角色上良善和邪惡同時存在,這是人性的本然,不也是希特勒當時面對德國人民的兩種面貌?而韓娜自己,相對於整個納粹集團,又是那個被利用的無知少年;主導殺戮六百萬猶太人的納粹,又是受到誰的誘惑?答案是「無知」。「無知」是徐林克這本書最底層的哲學基礎。

 

一個「文盲」的不幸

  韓娜和少年享受性歡悅之前,有一個奇特的過程,韓娜會要少年讀書給她聽,彷彿是一種交換似的。想親吻她時,她把我推開,「先念書給我聽」。

  為什麼韓娜一再要少年讀書給她聽呢?韓娜在本書有一個最核心的身分:文盲,她的一切不幸皆源自於此。韓娜原在西門子工作,遇到可以升遷為主任時,她就逃避,她逃到集中營當女警衛,找體弱、年輕而行將被送到集中營處死的女囚念書給她聽,一來讓他們在死前有幾個好日子過,二來她的秘密不會遭洩漏。她喜歡的人,總是年輕、生病又纖細的……我們才知道那些女孩是去讀書給她聽,一天又一天晚上。這總好過蓋房子蓋到死。戰後,她去當車掌,後來可以升遷成司機時,她又逃避。在審判時,她看不懂訴狀,無法事先為自己建立辯詞,在緊要關頭,承認一個重要報告是她寫的,檢察官提議請專家比對報告及施密茲的筆跡,「我的筆跡?你要我的筆跡?」法官、檢察官、韓娜的律師討論了一個人的筆跡能否經歷15年,依舊保有原先的特性。韓娜傾聽著,越來越緊張,「你們不必找專家了,我承認報告是我寫的。」這些全是為了掩飾她不能讀、不能寫的真相。文盲的命運,她承擔下來。

 

「無知」是人性惡之根源

  所有形容人的負面修辭如惡毒、剛復自用、貪婪、粗鄙、狡滑、愚昧、自私、偏見、傲慢、歧視、蠻橫,都有一個共同的來源-無知,無知是人性惡的根源。韓娜其實是勤奮能幹的,徐林克筆下勤奮能幹的韓娜,是德國女人的典型,但是無知讓她的能幹勤奮總是無法修成正果,無知讓一般而言的幸運,在她身上總是轉為不幸,只為了掩飾無知,她採取更多無知的行動,一步步把自己逼入生命的陷阱。

  人類努力了幾萬萬年,都是要排除無知,文明前進的動力就在不斷地排除黑暗,不斷除魅(Entzauberung),除魅就是文明化。徐林克認德國人無知,才會被那個人(希特勒)牽著鼻子,那個人用瘋狂感染整個民族,讓整個德國民族陷入瘋狂,而那個人的瘋狂也是源於無知。

 

「欠缺不法意識」

  從刑法的觀點來看,徐林克試圖以「文盲」的理由替韓娜所有行為「阻」罪責,也就是為她卸責。在判斷刑事責任時,有一個可以排除責任的條件,叫做欠缺不法意識,就是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如果犯罪行為人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法律所不容許,所謂不知者不罪,法律會原諒他,刑法上的專業術語,就叫做阻卻罪責。那麼所有做壞事的人,是否都可以主張他不知道他的行為是不對的?一般而言,每個人都有知道自己國家法律的義務,所以我國刑法第16條規定,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是有可能因為需要具備比較專業的知識,才能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是會觸犯法律,例如網路上下載音樂創作,是否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者因為在異國文化下成長,而不知另一個文化領域的法律規定,例如生活於採多夫多妻制的國家,可能不知道有所謂的重婚罪,或者生活於准許同志婚的國家,可能不知道有些國家處罰同性的性行為。如果他們到另一個文化領域去,就有可能發生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被法律所容許的犯罪行為這樣的情形。則法律會原諒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顯然難以避免的、是有理由的。我國刑法第16條同時規定,自信有正當理由不知法律,可以免除其刑,也就是雖然還是成立犯罪,但是不處罰。同樣的情形,根據德國刑法第17條,則是以誤認法律不處罰,如果是難以避免的,則不僅僅是不處罰,而是行為不成立犯罪。我國在今年17日修正通過的刑法第16條,已經仿照德國法的規定加以修正。至於殺人行為,應該沒有上述的問題,在任何法秩序當中,都不可能是法律所准許的,但是戰爭行為,通常是國家機器主導的,當執行法律的國家機器把殺人行為解釋為愛國行為、解釋為正當防衛的行為時,例如美國攻打伊拉克及阿富汗的行為,人民又怎麼會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尤其在這本小說發生的二次大戰期間,戰爭並不像今天那樣受到普遍的譴責。奧希維茲集中營中的行為,即屬於此類。

  以韓娜對國家行為的理解,她根本不知道照顧集中營的女孩們是違法的,在官僚體系中,主帥發布命令,下級聽命行事,才是合法的,不聽命行事才是違法的,如果國家機器又塑造猶太人為叛亂分子,以「污染我們國人血統的人,是剝削德國人的人」來宣傳,一般人民,尤其像韓娜這樣不識字的文盲,沒有能力看出國家機器的錯,想像不到國家也會錯,因此也沒有能力認識自己行為是違法的,雖然基於人性,可能也會有於心不忍的時候。韓娜聽命行事,徐林克顯然認為因為無知,不知道這樣的行為是錯的,所以也不知道要反抗,更不知道可以反抗,屬於「欠缺不法意識」的情形。

  即使一般人都會欠缺不法意識,更何況文盲韓娜?所以,她反問紐倫堡大審審判庭上的法官:你還有什麼辦法?你會怎麼做?

  在德國傳統上,公務原是令人羨慕、尊敬的職業。公務員是公權力、正義的代表,是有良好知識的人才能擔任的職業,他們怎麼可能會錯?但行兇者退化到他們最少的幾種功能,表現出心智上的麻痺和冷漠。而不識字的韓娜居然能當公務員,這也許是徐林克的諷刺。原來當德國公務員是可以沒有知識的,無知也沒有關係。

 

心智的弱化

  書裡描述的韓娜,雖然是在15歲少年眼裡有威力的女人,例如有剛健的身材,是個幹練的車掌大姐,做愛時也顯示她是一個很魁梧的女人,但當她走進米夏爾爸爸(研究康德及黑格爾哲學的學者)的書房、看書時,卻變成一個小女孩,這一點就算15歲的少年也看出來了。她穿著藍白條紋洋裝,手指劃過書背,緩緩撫過每一本書的書背,再轉到另一個書架,手指繼續掠過它們,從一本書背移到另一本,把整個房間都走了一遍。我的腦海中浮現的畫面是她手揹著,穿蓬蓬裙,綁兩條小辮子,走過一排排書架,臉上流露一種好奇,羡慕又羞怯的表情,那時她人格彷彿退化到沒有長大的小女生。這段情節在隱喻韓娜和知識之間的距離,也是揭露韓娜是文盲這個真相的伏筆,讀到這個地方的時候,雖然感覺得到韓娜對自己出身的自卑,卻沒有她是文盲的警覺,從小說後半部讓人恍然大悟的安排,才能回味徐林克預埋伏筆的細膩。

  有一天米夏爾覺得讀書是一件白痴的事情時,韓娜不由得暴怒咒罵麥克,滾下我的床,你說學校功課是白痴?白痴?你以為賣票、驗票是什麼?在她心中,讀書識字具有一個崇高無比的位置,終其一生無法企及。她渴望知識,她羡慕有知識的人,有知識是有價值的,否則是一種羞恥。她那麼怕人家知道自己是文盲,可見她覺得文盲是一件非常「羞恥」的事,暴露自己無知是非常恐怖的事。因為有這樣的自覺,韓娜不斷奮戰,不是顯現她能做什麼,而是隱瞞她不能做什麼,這是一個往前進,實際上卻拚命在後退的人生,掩飾挫敗就是她的人生。若是拿她為了維持謊言所投入的精力,早就可以學會讀書和寫字了。

  無知對人的價值是非常嚴重的貶抑,會讓人失去存在的價值。為了怕失去存在的價值,努力掩飾無知,一路掩飾的結果,是走入更大的悲劇。如果韓娜早一點承認無知,就不至於不斷套進這個命運的鎖鍊。

  問題是,人應為其無知負責到什麼程度?一個人要不要為自己的無知負責?每個人有沒有義務努力讓自己變成有知?掃除無知,應該是整體社會的責任,脆弱的個人沒有能力承擔這樣的責任,尤其是她本身如果無知,就更不知道如何擺脫命運。小說並未交代韓娜成為文盲的理由,表示作者覺得這不是重點,而著重提出這樣的問題:文盲有沒有能力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文盲是屬於可能欠缺智識程度的情形,我國刑法57條規定科刑時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犯罪之動機、目的、所受之剌激、手段、犯人之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與被害人平日之關係、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犯罪後之態度。智識程度是影響判刑輕重的要件之一,不過這裡所謂的智識程度,並不等同於教育程度,指的是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教育程度高,會被假設為智識程度高,也就是分辨是非界限的能力較高,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較高,但是教育程度低,未必智識程度低,因為預設了人能夠學習基本的道德界限、是非善惡的標準,該不該殺人,能不能偷東西,不必受教育才能知道。該知道的,不因教育程度有所不同,法律如果不是建立在這個義務認知上面,整部刑法都要崩潰。

 

良知的覺醒

  韓娜「認罪」後被判終生監禁。米夏爾和韓娜兩人關係藉由一捲捲錄音帶,緩緩的一個字一個字推動著、維繫著。前前後後,他為她整整說了10年的故事,朗讀是我對她說話,和她交談的方式。在韓娜漫長的牢獄時光裡,她終於不再逃避,做了自己一輩子想像不到的事-讀書識字。她到圖書館把米夏爾錄下的故事書借出來,跟著她所聽到的,一個字一個字,一句對照著一句唸書。錄音機來來回回倒帶,結果常弄壞要修理,她是靠著這種自修的方式學會讀書寫字的。在第四年的時候,韓娜寫了一張小字條:「孩子,最後一個故事特別好,謝謝你。韓娜。」拙劣的歪斜費力的字跡,說明韓娜學會寫字了。於是米夏爾了解到,文盲多麼執著既定的模式和熟悉的例行事物。掩飾自己無法閱讀和書寫,需要耗費多大的精力,以至於在真正生活中失法了精力,文盲是有依賴性的,學習讀寫才能由依賴變成獨立,一步邁入自由。

 

自由之下才有悔罪

  韓娜在讀書識字之後,從心智上的小女孩蛻變成一個獨立的人格,於是良知被喚醒了,她知道,什麼叫「罪」。韓娜坐牢的第18年,她獲得從寬處分。一個在獄中待了18年後出去的人,會有多麼寂寞和無助。出獄前一天,已經成中年人的米夏爾到獄中看她。我在長椅上和已經變成老婦人的韓娜重逢,她的外表像婦人,氣味也像。……她凝望我,「一切都結束了,對不對?」

  人可以不斷自新,可以不斷重新做人。韓娜對過去了解越多,她越清楚當時自己所做所為,知識啟蒙了她,激發她的良知良能,當她「有知」之後,了解到最後的審判不在法律,而在良知。法律還給她自由,韓娜卻面臨了道德更高的裁判,獲得自由的時候是你自已更深地面對自己罪責的時刻,她不得不「悔罪」,徹底在心裡放棄了自己。生命最後幾年,她彷彿過著修道院的生活。後來她開始大吃,很少洗澡,人變胖了,還有體臭……徐林克在此指出,良知的覺醒是比一般的法律更高的條件。出獄當天早晨,韓娜死了,她在破曉時刻,自縊身亡。她的牢房塞滿了集中營方面的書籍,都是受難者的文學作品。

  徐林克對人有法律之後更高的道德期待。這也是德國至今仍在償債的原因,德國人一直償債,而且不敢抱怨,我有些德國朋友說,二次大戰的起因在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失敗,很多德國人都認為再來一次,他們一定不會再失敗;一般人則多半把責任推給希特勒。徐林克在這本小說中,則企圖用無知解釋整個戰爭的罪魁禍首;用無知原諒韓娜參與納粹的謀殺行為,甚至原諒她對少年的性侵害行為。

 

朗讀者也是理解者,啟蒙了自己

  Der Vorleser,是指在站在你前面朗讀的人,用第一人稱寫我的故事,就是面對我的讀者,我是在讀者面前說故事的人,第二義是,朗讀者是傳遞訊息的使者,這是作者的謙遜,他不是創造訊息的人,只是傳達訊息的人,很像孔老夫子的述而不作。一邊讀一邊懂,對說故事的人也是一個逐漸揭示的過程。讀的人在這個過程中,也逐了解自己的心路軌跡。在這個過程,罪惡得以釐清,負欠得以償還,旁觀得到警示。

 

附記:

  許玉秀表示,處理法律事務的人,都是在解決衝突關係,必須能進入每個衝突角色,才能設身處地,也才可能找到有效解決衝突的方法。所謂立於中立的仲裁地位,並不是和衝突角色保持距離,而是要以相同的準備進入每個衝突角色,每個衝突角色的內在力量,自然會決定走出衝突角色的仲裁者,應該在比較靠近哪一個衝突角色的地方停住。

 

採訪、整理吳錦勳 自由撰稿人

 

許玉秀簡介: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士(民國66年)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碩士(民國69年)

   德國佛萊堡大學法學博士(民國75年)

經歷:東海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民國75-79)

   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副教授(民國79-82)

   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民國82-)

 

本書作者簡介:

  徐林克(Bernhard Schlink),1944年生於德國,是德國柏林大學公法學教授,同時也是法官。在連續寫了3本推理偵探小說之後,他在1995年發表了他個人的第4部作品《我願意為妳朗讀》(Der Vorleser)。書甫出版即轟動全歐洲,在美國也大受歡迎,成為第本雄踞《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冠軍的德國小說,也是全美最具影響力的歐普拉秀(Oprah Winfrey Show)推薦選書有史以來第本入選的外國小說,目前已被譯成34種以上語文版本。2000年初,台灣皇冠出版中譯本《我願意為妳朗讀》。

arrow
arrow

    春風煦日論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