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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R 「虛擬實境」、AR「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SR「替代實境」 (Substitutional Reality)、MR「混合實境」(Mixed Reality)據說是目前最時髦、最尖端的科技和文創產業。科技界所認知的VR「虛擬實境」 元年,可能是2016 ,但法律界認知的「虛擬實境」元年,可以是2014年,因為模擬憲法法庭在2014年6月,開始透過「虛擬實境」推動司法院大法官釋憲機制的改革。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是尖端且時髦的「虛擬實境」(VR) 科技


  去年11月14日,新北市政府客家委員會舉辦了一場客家文創學術研討會。「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這個概念雖然已經聽了好幾年,卻在那個研討會裡,才算正式面對,也才知道目前最時髦的科技議題和文創產業,叫做「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和「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

  當下聯想到的是,許多社會制度、產業政策,經常辯論經年,毫無結果,如果VR、AR這種技術可以用來模擬實態,是否比較容易實際感受不同方案的利弊、減少許多互相爭執及製造對立的機會?最實在的,例如都市更新計畫、建造捷運或鐵路地下化等交通方案,如果可以實際感受及比較更新後的狀況,將更容易分析所擬定方案的利弊,應該可以加強說服力而有助於決策。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海報~邱和順訴政府案。

 

  而就在現場和專家們對話的過程當中,忽然發現其實自從2014年以來推動的模擬憲法法庭,去年10月8日已經宣告成立、今年7月27和28兩日即將召開言詞辯論庭的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都是一種「虛擬實境」的型態,所展演的是法庭程序,而且是將所有程序參與者都當程序主體對待的法庭程序。
看來台灣法律人應用「虛擬實境」(VR) 尖端科技,比科技界或文創產業更早兩年。

 

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可能更逼近混合實境(MR)

 

  其實模擬憲法法庭可能更像結合虛擬與現實、而有真有假的「混合實境」 (Mixed Reality)。在許多國家都有憲法法庭、我國的大法官就是憲法法庭的情況下,2014到2016連續展演三年的模擬憲法法庭,毫無疑問是一個虛擬的憲法法庭。大法官是透過網路推薦,並由前一屆模憲大法官遴選產生,但不是具有官方身分的大法官;聲請人和政府方的訴訟代理人,都是真正的執業律師,但都沒有真正獲得委任,他們的受委任是虛擬的。不過法庭所審理的案子,都是真實的案子。

  聲請人有時候也是真的,例如第三屆模擬憲法法庭所審理的其中一個案子的聲請人包括黃國昌立法委員,黃委員還親自出庭陳述意見。可以說在一個虛擬的法庭,也有一些真實的元素,而法庭的虛擬是相對於判決有真正拘束力的法庭而言,如果以法庭活動而言,都是真人上場的真實情境。

  至於模擬亞洲人權法院,「混合實境」的型態似乎更明顯。模擬亞洲人權法院也審理真實發生的案子,即將審理的第一個案件「邱和順訴中華民國案」的聲請人,是邱和順本人,訴訟代理人實際上受邱和順委任,只有政府方的委任是虛擬的。如果認為這個法院不是真的法院,那是因為不像傳統的法院,是由代表國家的政府所建立的,所做成的判決,沒有國家武力做後盾而沒有強制力。

  但是這個法院是由國內外公民團體所創立的,是一個真正由公民社會創立的法院,在由亞洲各國政府出面成立的人權法院出現之前,目前在台灣成立的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就是一個真正處理亞洲人民對所屬國家提出人權訴訟的法院,亞洲人民受到自己國家迫害,不是無處申冤,而可以向模擬亞洲人權法院提出訴訟。

 

模亞不在於仿真 而在於促真

 

  一般的模擬法庭,多半是模仿真實法庭程序的教學活動,或者是進行法庭辯論的競賽,那是在向過去學習。在台灣成立的模擬憲法法庭和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則屬於影子法院的概念,功能在於促成制度改革、社會革新。

  模擬憲法法庭所採取的程序改革,例如法庭裁判;主筆大法官顯名;法庭之友制度;所有聲請書、答辯狀、鑑定意見等所有案件卷證上網公開;降低表決門檻;裁判違憲審查等等,都是過去大法官未採行的制度,去年12月18日通過的憲法訴訟法已經都採行了。率先使用憲法訴訟法名稱稱呼法庭審理規則的,也是模擬憲法法庭。可以說藉由「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混合實境」這種科技促成社會革新的意義,完全在運作模擬憲法法庭的過程當中實現了。

  相對於模憲,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則有創立典範的意義。模擬亞洲人權法院透過展演法庭的正當法律程序,為未來的亞洲人權法院,樹立一個跨國的區域人權法院的運作模式,這是讓社會制度在施行前有實驗的機會。透過實驗過程,可以為未來的亞洲人權法院儲備有審理人權案件經驗的法官、訓練進行人權訴訟的訴訟代理人以及對人權訴訟程序不陌生的公民。那麼當亞洲人權法院成立的時候,會是一個可以立即有效運作的成熟法院,而不是一個還需要摸索學習、把人民當白老鼠的法院。也就是模擬亞洲人權法院同樣可以示範如何將「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混合實境」這種尖端科技,應用在社會制度、社會政策、人權環境的改善上面。

 

模亞標誌訴說著在亞洲實踐法治國理想的心願

 

  整個模擬亞洲人權法院的運作,就是一個「混合實境」的實驗。這個實驗訴說著這樣的心願:讓法治國的陽光從法院照射出來,照遍亞洲,平等地照射在每個亞洲人民身上,融合亞洲社群,給充滿多元文化、宗教、種族的亞洲,帶來和諧與圓滿。而最時髦、最尖端的科技VR、AR、SR、MR,可以助成這個實踐法治國理想的心願迅速實現。

原文出處: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發佈於 2019.05.17
網址: https://pnn.pts.org.tw/type/detail/2194

Photo by Giu Vicente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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