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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好幾個月過去了!
部落格的首頁,
依舊乏味。

我來試試吧!

我很懶惰,
懶得出門,
喜歡睡覺。
但不反對別人上門,
偶而來串串門子,閒聊!

 

我挺喜歡和自己說話,

這一輩子到現在,

大半的日子都在自言自語,

但似乎也很能擺龍門,

要和我說話得很小心,

話匣子一開,

讓你想告辭,都找不到藉口。

 

要部落格做甚麼?

一半因為這看起來很時髦,

我挺注意時尚:

一半因為整天磨練的都是照護失智症的技巧,

非常有分享的需求。

 

開部落格的人,

到現在已經有三批,

他們總覺得應該有點學術氣息,

所以就變成這樣。

 

無論如何,

要談甚麼都可以,

看起來要談的都是法律,

法律難道不是生活?

沒有人不是生活在法律裡面的,

至於人權,那就更是一切。

 

只要你想試試能不能獲得甚麼好處,都可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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