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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玉秀/前大法官

不同的社會運動,相同的訴求

 

已經一個禮拜了,香港佔中行動引發全世界的聲援。香港人爭取直選行政首長的意義是甚麼?為了能全權作主選擇管家,為了自己能起碼像個主人。

 

宣傳許久的巢運,剛好在一個禮拜以後的週六,在台灣台北仁愛路上的帝寶大廈前面舉行。居住正義的口號,特別撼動台灣年輕人的血脈。無殼蝸牛尋找巢穴,為的是甚麼?有個安身立命、休養生息的家。有個自己主宰的空間,才能當主人。

是有意?是湊巧?同一個週休二日的週日,彩虹圍城在台灣的立法院周邊展開。彩虹圍城喊出婚姻平權革命,為了讓人人有個家,有個完全依照自己的意願選擇家庭成員的家,有個不會因為性別相同、性傾向不同,就被逐出家門的家。因為能這樣主宰自己的家,才像個主人。

當家作主多麼重要

有個聽命於自己的管家有多重要?看看苗栗大埔的故事就知道。縱使有個自己的殼,縱使窩居其間已經數十年,殼還是會被拆了,主人還是會被掃地出門,只因為那個管家顯然不認為自己是這個主人抉選出來的。而如果甚至連自己選擇管家的機會都沒有,那麼遮風蔽雨的家,也隨時都不會是自己的。

因為佔中行動,開始有今日香港明日台灣或今日台灣明日香港的爭辯。就居住正義而言,今日台灣還真遠遠比不上昨日香港。二○○八年初春節時,二度到香港避年,有機會感受香港高階公務員對於社會住宅政策的驕傲:縱使沒能保障人人擁有自己所有的房宅,但是有大量的社會住宅,可以讓低薪的人,用很便宜的租金租用,其中當然不乏方才踏入社會的年輕人。

陳為廷說得好,縱使空屋很多,租得起嗎?也就是說,只要以合理的租金換得合理的居住條件,也算已經符合居住正義的要求,也算廣義的屋主,而不是屋奴,那麼台灣的住宅政策都遠遠不及格。而如果以擁有自有住宅來看,那麼至少上次無殼蝸牛運動至今的二十五年間,台灣人所選出來的管家,看起來都才是主人,因為真正有家可以當主人的,都是這些管家。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細胞如果腐敗,身體也會出問題。」看起來造句漂亮、邏輯正確。但是甚麼叫作腐敗?腐爛敗壞用來形容家庭,那不就是成員離散、家庭崩解?

怎樣的細胞會腐敗?沒有自癒能力的細胞吧!也就是維持細胞生存的體系失衡。那麼遭比喻為細胞的家庭,有哪些可以體系失衡、分崩離析的理由?當然還是因為組成家庭的成員之間,有人是剝削者,有人是人格被消滅的客體。有家暴的家庭,定然有人一天到晚當沙包,或者淪為性剝削的客體;有人不事生產、乃至吸毒惡賭,定然有人遭受經濟剝削、勞力剝削。使對方淪為客體,才會讓共同生活成為噩夢,才會促成家庭的分崩離析。這些因素,哪一點取決於同性締結婚姻、組織家庭?不准許同性締結婚姻組織家庭,正好就是不讓他們有資格當家的主人。

憲法的核心價值:成為主人

為了不當奴才,爭取當主人,西元一二一五年在英國誕生了大憲章,從此憲法在人類歷史有了意義,憲法的核心意義就是承認每個人的主人地位,保障每個人的主人地位。

主人在哪裡展現他的身分、展現他的主宰狀態?在他的家!有家才能成為主人。

佔中、巢運、圍城,要的都是一個家,一個能夠讓每個人當主人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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