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往昔,今年的奧斯卡頒獎典禮充滿各種政治社會議題。從一開始,以「進擊的鼓手」一片獲得最佳男配角獎的J. K. Simmons提醒大家要打電話給家人,不要只是傳簡訊或電子郵件。最佳紀錄短片的製作人Dana Perry把獎項獻給她的兒子,他在十六歲時自殺身亡,她希望大家可以勇敢地討論這個問題,不要迴避青少年自殺的現象。最佳女配角獎得主「年少時代」的Patricia Arquette,要所有美國女性為爭取平等的權利站起來。獲得最佳改編劇本獎的Graham Moore以自己親身經歷,告訴年輕人不要因為和其他人不同而否定自己,「保持你的特立獨行」,將來一定會找到適合自己的地方。
在眾多激勵人心的感言當中,最佳原創歌曲獎的兩位得主在短短四十五秒內所說的一段話,最令場內眾多電影人感動落淚。獲得最佳原創歌曲獎的是「逐夢大道」(Selma)。Selma是個地名,位於美國南方的阿拉巴馬州,也是馬丁路德金恩博士和其他黑人民權運動領袖於1965年領導的大遊行起點。這部電影的主要內容就在刻畫當時黑人民權運動的發展和內部矛盾。今年也是「從Selma 到Montogomery」大遊行的五十週年紀念。美國影藝學院通常對這類具有「政治正確」的電影,頗多青睞。但是,今年「逐夢大道」只獲得最佳影片和最佳原創歌曲的兩項提名,最後獲得的是後者。
在頒獎舞台上,主唱之一John Legend發表感言時提到:「我們說,Selma仍舊存在,因為許多為正義而奮鬥的運動仍舊不斷發生。我們知道五十年前他們追求的「選舉權法案」(Voting Rights Act),此時此刻,在這個國家已經遭到侵蝕。我們知道,此時此刻,追求自由和正義的運動是如此迫在眉睫。我們的國家是全世界最禁錮的國家。此時此刻關在牢裡的黑人,遠比蓄奴盛行時的1850年還要多。」
事實上,就在不是很遠之前,在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1954)判決作成前,還有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認為種族隔離符合黑白雙方的利益,應該繼續維持。出身肯塔基州的Stanley F. Reed大法官就說:「黑鬼還沒有完全被同化。(種族隔離)對黑白雙方都好,這個問題應該保留給各州自己去決定該怎麼解決。」當時的首席大法官Fred M. Vinson也說:「國會從來沒有宣示禁止種族隔離。」所以,當這個案子在1952年進入聯邦最高法院的審理時,沒有人抱持任何希望。但是,到了1953年,這個案子行將重開辯論之際,首席大法官Vinson過世了。艾森豪總統立刻任命曾經連任三屆加州州長的Earl Warren繼任首席大法官。Warren的政治手腕和社會改革情操,讓廢除種族隔離出現一絲曙光。一向在司法理論上偏向保守立場的Felix Frankfurter大法官在獲悉Vincent大法官過世後,曾對他的助理說:「這是我第一次感覺到有上帝的存在。」
雖然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劃時代地廢除了聯邦最高法院在惡名昭彰的1896年判決Plessy v. Ferguson中樹立的「隔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原則,但該法院沒有說明應該採取什麼樣的補救措施以達到族群融合(integration)的目標。而且,隔年的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II)更明白表示,改善種族隔離措施應該採取「極為審慎」的步驟(with all deliberate speed)。當時代表原告的主要辯護律師Thurgood Marshall,同時也是「全美有色人種促進協會」(NAACP)的領導人物,後來更成為第一位非裔大法官,他事後回憶:「在1954年,我以為自己是全世界最頂尖的律師。但在1955年,卻跌得粉身碎骨。他們什麼都沒有給,還叫我們要自己想辦法。當時我覺得我是全美國最愚蠢的黑鬼。」
從過去六十年美國種族政治的發展來看,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真的很重要嗎?很多人認為若沒有十年後的黑人民權運動,光靠一個判決,是不可能改變什麼的。但也有人認為,如果沒有這個判決發揮指標作用,黑人民權運動的發展要花費更漫長的時間,也不容易在短時間內取得正當性。更有人認為,如果不是美國在冷戰時期要扮演自由世界的領導者,要儘速除去「種族隔離」這個污名,否則種族平等議題不可能但短短數十年間取得如此迅速的進展。但就在Selma大遊行即將邁入五十年,而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也已經超過六十年的此時此刻,美國黑人的社會地位仍舊低落。